池州市鹽業(yè)有限公司一門面房(貴池區(qū)長江中路35號金鼎大廈107室)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地點:池州市貴池區(qū)長江中路35號金鼎大廈107室。
2.面積:經營面積199.37平方米。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價的方式競租,底價為每月29.30元/平方米。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賃使用權。如果取得承租權后又放棄承租,視作違約,同時出租方有權選擇競租價格位居第二高者順位遞補。
三、房屋租賃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相關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不得從事危險物品行業(yè)、違法行業(yè)及其他不適宜經營項目,否則視作違規(guī)。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承租條件
1.承租人應是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
2.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guī)定合法經營,因承租方出現經營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一切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用途;
2.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用,否則視作違約。
3.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4.租賃期內, 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必須按照甲方房屋的總體設計布局要求、安全要求進行,不得改變原房屋結構、場所現狀,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5.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6.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書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經營性場所內居住人員;
7.使用特種設備應嚴格履行并承擔使用單位的法定責任與義務,特種設備應滿足有關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
8.不得關閉、破壞場所內消防報警、監(jiān)控等警報設施,不得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
9.必須保持承租場所內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并按規(guī)定設置照明和疏散標志,不得堵塞、封閉、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0.負責在承租區(qū)域按要求配置規(guī)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更換,確保承租區(qū)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的用途;
11.如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并通告甲方,并按規(guī)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積極會同甲方和有關政府行政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12.具體事宜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六、租賃期限與租金繳納方式
租賃期限1-3年,租期3年的,自第2年起每年遞增2%,租金一年一付。
七、未盡事宜,池州市鹽業(yè)有限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
八、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有意者請持有效證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我公司報名(地址:池州市齊山南路鹽業(yè)倉庫)
聯系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15656678900
池州市鹽業(yè)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